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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富斯特公司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2019-01-29   作者:admin  出处:科瓦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富斯特工业有限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19年1月9日)及调试起止日期(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20日)进行信息公示,让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富斯特工业有限公司新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富斯特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富斯特工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板埔路31号1、2幢,地理位置坐标为:22°33'25.88"北113°27'23.36"东,项目主要从事电子秤塑胶件、血压计塑胶件、手环胶件和安装片等产品的生产。公司于2007年7月立项。扩建前项目总投资50万,年产手机镜头承座30万颗,手机镜头镜室30万颗,小型五金部件3吨(手机等用不锈钢弹片)。现为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改变生产规模,扩建前原有产品已不进行生产,改变产能规模为生产电子秤塑胶件800万件、血压计塑胶件1000万件、手环胶件500万件和安装片200万件,扩建后租用建筑面积由3554.8m2增加到9800m2,用地面积由609.35m2增加到11000m2。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及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治理排放;生产工序中产生的清洗废水交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投料粉尘、机加工粉尘、烘料及注塑有机废气、丝印及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焊接工序烟尘颗粒物、打磨颗粒物、厨房油烟。治理措施是:投料粉尘、机加工粉尘、焊接工序烟尘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烘料、注塑有机废气及丝印、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治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通过运水烟罩收集,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噪声源来于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及搬运过程。将对噪声源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及时清理运走;金属边角料及碎屑外售处理;含机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物、油墨、脱模剂包装桶、丝印过程中产生废网版、饱和活性炭、含油墨废抹布等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该项目已按中(炬)环建表[2018]0187号环评批复相关规定对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建设单位:中山市富斯特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13715623132

  邮箱:dzh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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